江苏师大附中关于开展新校楼宇命名征集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10-23 动态浏览次数:135


“名,明也,名实事使分明也。”名字不仅承载着美好的期望,更蕴含深厚的文化内涵。随着高中部全部迁入新校区,校园提档升级工程逐渐展开。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,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,激发广大教职工爱校热情,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,经研究决定,面向全校教职工及学生和家长开展新校区楼宇命名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命名对象范围

结合新校区目前楼宇主体建筑的实际,本次纳入命名征集的主要建筑,现名称为:1号楼(小学部)、2号楼(综合楼)、3号楼(体育馆)、4号楼(高中宿舍)、5号楼(初中部)、6号楼(高中部)、7号楼(艺术中心)具体见附图。

 


 

二、征集时间

20231021日起至2023114日。(为期两周)

三、征集原则

(一) 先进性原则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新发展理念,体现鲜明时代特征,实现环境育人,增强文化自信。

(二) 人文性原则。命名应格调高雅,蕴涵丰厚。契合学校办学历史、办学理念,体现学校优良的传统和校风,反映学校面向未来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。

(三) 整体性原则。命名应坚持功能性、人文性、艺术性相统一。结合校园坐落、规划布局、建筑特色和使用功能,命名方案应系统化,有整体感,楼宇名称应力求互相关联,彼此呼应,相辅相成,彰显学校文化底蕴和教育理念。

(四) 科学性原则。命名均采用汉字,要具有独创性、新颖性、时代性,力求言简意赅、朗朗上口、通俗易懂,避免使用生僻字或多音多义字,杜绝谐音、同音、歧义和有时代局限的名称,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。

四、录用办法

学校将组建命名专家组,对征稿的作品进行认真评审筛选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由学校确定最终方案。命名方案一经采用,将颁发命名录用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,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江苏师大附中所有,学校有权进行相应融合及调整。

五、投稿方式

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,在线投稿。(每个命名原则上不超过4个汉字,应征者应对命名的基本理由或涵义作简要说明)

欢迎全校教职工及广大学生与家长积极参与,集思广益,期待您的一惊人,在学校文化建设中留下永久的纪念,为学校文化建设和卓越发展贡献力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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